陶楂不太瞧得上宁鑫,宁鑫是个蠢蛋,好一点,是个有钱的蠢蛋。
因为明白自己瞧不上宁鑫,所以陶楂也不太瞧得上这样的自己。
人类就是如此,各有各的垃圾。
世界就是一个巨型的垃圾厂。
有人是可回收,有人是不可回收,有人是有害垃圾。
宁鑫如果没有钱,那就是不可回收;自己是一个心理阴暗的坏小孩,所以是有害垃圾,林寐……他想把林寐也分到跟自己一类,但其他人应该不会允许。
宁鑫哪里知道陶楂丰富的心理活动,他脑子基本都被“光屁股”
给占据了,他失神地啊了好几声,“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啊?”
在宁鑫面前,陶楂有什么就说什么,他没用什么特别的语气,平淡地把昨晚的事情告诉了宁鑫。
“这样啊,”
宁鑫点点头,“我爸也教过我,你早说嘛,你早说我教你啊。”
“你也会吗?”
陶楂没有料到,原来宁鑫居然会。
宁鑫拍拍膝盖,略带得意,“当然啊,是个人都会吧。”
“……”
宁鑫敲着下巴,“只不过我是我爸教的,你不是很讨厌林寐吗?但是你最近跟他走得越来越近了,还让他教你这个…”
“不是我想的。”
陶楂瞬间变成了一只跑光了气的瘪气球。
陶楂放下捂着眼睛的手,“我没想过会这样。”
“我会跟他保持距离,继续讨厌他。”
宁鑫一下呆住了,“我……我不是这个意思哦。”
他的好朋友好像又不开心了。
发现自己在说一套做一套的陶楂感到很难受,明明一直以来讨厌林寐都讨厌得都好好的。
辅导功课,一起上下学,一起做那种事情。
这些事情,跟宁鑫一起做才比较合情合理吧。
跟最讨厌的人一起做,像是一种背叛。
.
五千米在上午十点开始,陶楂和宁鑫一起领了号码牌,见陶楂的兴致明显不太高,他小声建议,“你要是不想跑,等第一圈我们到那花坛后面,我们直接玩失踪,反正我们报了名就已经很够意思了。”
陶楂“唔”
加州理工高材生,被命运一脚踹回七十年代的洛杉矶。这年头,王安还很牛,靠打字机富到流油乔布斯因为没钱退了学,带着简历试图混温饱盖茨则是个刚上哈佛的帅小伙,满心想着谈恋爱巴菲特抠抠索索,盯着仓位脸...
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犹在而汉鼎余烟未尽,孰能续之?...
...
他是演员,他演的最成功的的角色叫季微的男人。只是,演着演着,却将一颗心搭了进去。艺人陆程成为影帝之前,是被潜上来的,潜他的是个女总裁,叫季微。初次见面,酒店里,她对他说了三个字脱跪滚...
站在你面前的是大明王朝的守护者,万历皇帝的亲密战友,内阁首辅的好儿子,人类文明史上最富有的人。控制吏部三十年的幕后黑手,宗藩制度的掘墓人,东林党口中的严世藩第二,张居正高呼不可战胜。海瑞的知己,徐渭的东家,利玛窦的剃度人,徐光启等六位状元的授业恩师。大明诗坛遮羞布,七百余种各学科书籍撰写者,两千七百余项专利的发明人,现代大学与科学的奠基者。海外汉人的保护神,新航路的开辟者,大洋秩序的维持者,全球大型工程的承包商。祸乱欧洲的罪魁祸首,德川家康的义父,塞巴斯蒂安的拯救者,一心为民的小阁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