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是麟墨嗅觉太灵敏,非常讨厌钱的味道,季阳为此还把钱都洗了两遍,然后钱就变得硬戳戳的。
麟墨步子大,虽然走的不急不缓,但速度非常快,小半天就走出了大山。
季阳也不知他是如何判别方向的,一点冤枉路也没走。
路上渐渐有了房屋,到了中午,他们找到了一条高速公路。
沿着高速,能以最短的距离到达下一个城市。
季阳虽然不知道这点,但他觉得既然有路,就一定会通向城镇,于是就叫麟墨在高速路上走。
现在已经快到中午,阳光炙热了起来,没了树荫的遮蔽,阳光就毫不客气的投在了人的身上,黑色的柏油路更是被晒得发烫,整个路面像是一片被烧热了的煎锅。
麟墨脚踩着平整的路面,眼里有着新奇,又不禁天马行空。
如果将地面都铺上这样硬硬的东西,那地上还会有植物吗?兽物又该怎么生存呢?还好这只是用来走路,如果地面多这么硬的话就太糟糕了。
这时的麟墨还不知道,等他走出这条路,迎接他的,就是满地的水泥地。
季阳难受得呻吟了一声,“阿漠。”
麟墨回头看季阳,关心道:“阳阳,不舒服?”
一滴汗水从季阳额头滑落到眼皮上,他眨了眨眼睛,汗水在眼里晕开了,模糊了他的视线。
“肚子难受,我想吐。”
季阳有气无力地说道。
他的脸色很难看,本就因失血过多而显得苍白,现在更是憔悴。
麟墨见季阳脸色难看,立即停下了脚步,“我们先休息一下。”
“嗯。”
季阳应了声,单脚落地,立即跳了起来,树袋熊般抱住麟墨的身体,嚎道:“好烫啊。”
“坐我身上。”
麟墨抱着季阳坐了下来,让季阳坐他腿上。
季阳还真吐了出来,呕了几口酸水,整个难受地想死。
他抿了抿干枯脱皮的嘴唇,觉得口渴,一个冰凉的东西就贴在了嘴皮上。
“吃个果子。”
麟墨将果子放在季阳嘴边,心疼地道:“一定是压到肚子了,待会儿我抱着你走应该会好点。”
季阳挑眉看了眼麟墨,心里熨帖,虚弱地笑了笑,咬了口番茄。
微酸的汁液流进喉咙,胃里顿时舒坦了不少。
“你也吃。”
季阳说着把自己吃过的番茄递到麟墨嘴边,麟墨笑着咬了一口。
吃完番茄,季阳精神了很多,他看着麟墨光着的脚,说:“地上那么烫,你烫不烫啊?我看看。”
麟墨来不及阻止,季阳就抱起了他的脚,啊了一声。
只见麟墨宽大的脚底板又红又皱,皮肤都缩了起来。
季阳鼻子一算,却眼神凌厉地瞪了眼麟墨,“都红了,你怎么不说?”
说完立即在篮子里翻找。
麟墨笑了笑,“无碍。”
一个穿越者的明末奋斗史,从小小武生一步步成长为一代开国武皇。时间从公元一六三九年开始,这一年,是大明崇祯十二年,张献忠降而复叛再起于谷城,李自成蛰伏两年重出于商洛,吴三桂刚被擢为宁远团练总兵。明清最关键的一役,历时三年的松锦大战也才刚刚开始。一个小小武生穿越明末,重整山河,再建汉家帝国。镇戍营兵小兵伍长什长队长哨官把总守备都司游击参将副总兵总兵-提督...
身怀神捕系统,穿越高武世界,成了一个小小捕头。只不过,陆乾当捕头只想抓贼升级武功,在这危险的高武世界自保,顺便惩奸除恶,怎么当着当着就当到皇宫里头去了...
我为穿越众,当俯视世间一切人!大家好,我叫祝修远,是一名金光闪闪的穿越者。穿越后,我是一名高贵的独一无二的农农夫画外音据画像资料显示,此人粗布短打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某天,整理便宜老爹的遗物,无意翻出一纸婚书。切!退婚流的小说我见多了,这次我偏要来个反套路!于是上门退婚。然而准岳父却喜道贤婿,终于等到你!下人放下木棒老爷,一棒打晕了!准岳父一挥手更衣,送入洞房!次晨,捂着后脑勺。救命啊!有人抢亲啦若干年后。我,祝修远。俯瞰着万里江山。坐拥着后攻三千。发出历史最强音我为穿越众,当俯视世间一切人!...
杜玉娘重生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十二岁,悲惨的生活还没有开始,一切都还来得及。她想重新活一回,却发现,即便自己不再爱慕虚荣,渣男却依旧阴魂不散。难道她就摆脱不掉命运的轨迹了吗她收起了无知和虚荣心,要...
...
萧茹重生归来,彻底看开了。豪门真千金的身份你想要?给你。顶级世家继承人未婚夫你稀罕?给你给你。这个你要?那个你也要?行,给你给你,都给你。嗯?你要把我给谁?男人危险的眯起眼。萧茹哭唧唧给我,给我,除了你,我谁也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