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娘子说什么呢,您第一次生孩子,又怎么会清楚这些。”
余婆子手脚麻利的把床头收拾干净,把林从稍微往外抱了一点,然后盖好被子,保证女子既能一伸手摸到孩子,又不会睡着一翻身压到孩子,这才在旁边床边坐下。
“娘子,如今小郎君已经平安生下,您可有打算?”
女子把散落的头发掖到耳后,笑着说:“余大娘您有话就说。”
“娘子,婆子也算在府里从小长大,对主家也从来是一心一意,如今小郎君生了,也算对先将军尽忠了,过几日也该回去了。”
余婆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如今娘子生下小郎君,也算有了依靠,何必在意那点名声的事,不如直接回府如何?”
女子知道之前她说的要在这守三年的话被余婆子听到心里去了,也不在意,自从知道余婆子是府里的家生子,女子就知道她留不住,这些家生子世代生活在世家,哪怕只是洒扫的仆役,却比一些富裕的平民百姓生活还好,如今将军已死,她又只是丧夫的妾室,还在府外,对方是万万不会陪着她一起吃苦的。
而对方之前能过来,不过是有大娘子的命令,再加上她怀着身子,对方觉得她不过在这呆几个月,只是当个外派的活罢了。
不过即便如此,女子也没什么不满,反而对余婆子有些感激,对方虽然对她没什么忠诚,也没拿她当主子,但关键时候,确实将她照顾的很好。
看着丫鬟环儿从外面走进来,女子对环儿说:“把我梳妆盒拿来。”
环儿忙过去梳妆台把梳妆盒抱过来,女子撑起身子,打开梳妆盒,在里面找了找,拿出一个纯金的沉甸甸的步摇,递给余婆子,笑着说:“大娘的意思我明白,只是我已下定决定,为将军守墓三年,这几个月来多劳大娘照顾,今日又得大娘援手接产,这个步摇虽不是如今时兴的,却是足金的,送给大娘吃酒吧,过两日我身子爽快了,你就回大娘子那里,顺便告诉大娘子小郎君的事。”
余婆子虽然没劝动女子回府,却自己能回府了,还有赏赐,顿时欢喜起来,故也不再劝女子,而是麻溜接了金步摇,笑着说:“那过两三日娘子能起身了,婆子我就回去了,娘子放心,婆子我回去一定会好好回大娘子的,说不定到时大娘子能派个奶娘来,就不用娘子如今辛苦了。”
女子笑了笑,用手轻轻摸摸孩子露在外面的脸蛋,“有劳大娘了。”
*
林从迷迷糊糊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了,刚一睁眼,就看到一个勺子,林从下意识的张嘴,然后就被喂了一口。
林从吧唧吧唧嘴,好像是水。
林从回过神,就看到余婆子正在抱着他,然后旁边丫鬟正端着两个碗,余婆子正在一边拿着勺子喂他一边给他娘讲:“娘子你是早产,没有奶很正常,不用担心,小孩子刚出生时喂点水,以后喂米汤,喂牛奶,喂羊奶都行,小孩子很好养活的,实在不行,请个奶娘也行。”
林从这才反应过来,由于他一激动早生了,他娘还没奶水,对于此,林从简直是惊喜,他现在可是有记忆,真要被人喂奶,哪怕亲娘,这心理障碍也不小,于是,林从立刻大口吃,只要是余婆子勺子一过来,林从立刻张嘴,甚至用手勾勺子。
“娘子,你看小郎君吃的多欢,婆子我就说,小孩子都很好喂的。”
余婆子一边喂一边笑着说。
女子看着儿子吃得这么欢,顿时也放下心来。
余婆子给林从喂了几勺水,又为了几勺米汤,然后就给林从拍了拍,递给女子,“不过小孩子怕积食,娘子开始只要稍微喂一点,他饿了会哭,哭了再喂,每天多喂几次就好。”
女子听了忙记下,抱被中的林从也记下:少食多餐,饿了就哭。
大概是之前的金步摇起了作用,余婆子喂完林从,就开始趁着离开前几天,教女子如何带孩子,女子和丫鬟两人学得很认真,林从也学得很认真,毕竟事关他存活。
古初晴是赶尸一族的后人,随着时代发展,赶尸一族落没,想靠专业混口饭吃都成了问题。好在,她找了一份和赶尸很相近的工作,在屠宰场送猪肉。某天,一鬼提着一袋子冥币来敲开她家门,请她送他回乡。古初睛看着冥...
前世被束缚的杨雨涵,不止是医术精湛,就是性格也牛轰轰。这世,在这天高任鸟飞的异世,她带着二房三房逆袭而上,直逼大房胆战心惊入赘夫君我家娘子就是好,不但医术了得,而且还能赚钱,又能花钱,最主...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
每晚九点更新,坚持日六中,感谢小天使接档文每次穿越都在逃命快穿我的手机成精了求收藏每个故事中总有这样一些人,受剧情大神影响,他们智商经常下线,行事缺乏逻辑,总会在最适合的...
重生成为狼头佣兵团的少团长,日后被主角萧炎斩于尺下的小反派。穆力暗暗发誓,他不仅要逆天改命,还要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地为所欲为,建立一番功业。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不道德?早已不知道德为何物的穆力抽出了手中长剑,优雅地擦去血沫,惺惺作态地问道。而回应他的,只有身后那一片荒凉白骨。ps主角性格曹贼,有点不择手段,底线就是没有底线,不喜误入。qq群号874424872。...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