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蒙亮的时候,荆芥便醒了。
她躺在床上,眼睛半睁不睁地盯着花板。
好一会儿,想起今要做的大事,一瞬间瞌睡消失得无影无踪。
荆芥猛地坐起来,没了昨那股不管不鼓冲劲儿,震惊和犹疑充斥在头脑、心头。
她居然要领证了!
和沈星临,一个大半月前还不知道在哪儿的男人!
从没想过自己会是闪婚的人,会不会太冲动了?
想到昨最后撂下的狠话,荆芥下意识地“汪”
了两声。
似乎没那么难以接受。
紧接着摇了摇头,立马抛弃想要做逃兵的想法。
时间不能代表什么,她花了将近六年的时间,不是也没能看出郝信是人是鬼吗?
旧的荆芥已经死了,新的荆芥要更加勇敢、努力地生活!
不禁想起那问他喜欢自己什么,他的回答里满是对她的赞赏和信心。
自己是不是也应该对他,对他们,多一点信心。
胡乱想了一通,闹钟也响了。
起床做准备工作。
临时起意,今只能在现场拍照。
贴在本本上的照片可是大事!
画什么妆,梳什么头,穿什么衣服鞋子,一时忙得团团转。
对比上一次,提前许久精心打扮拍了照,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
反倒是无心插柳的种子,悄悄发了芽。
这么一想,人生真是处处充满惊喜。
到惊喜。
荆芥在屋里一趟趟跑个不停的间隙,瞥见楼下站着个人。
一身白衣黑裤,在一众早起买菜、遛娃的人群中,甚是惹眼。
荆芥越瞧越觉得眼熟,猛地心中一动。
该不会是沈星临吧?不是好了在民政局见吗?
她拿起手机,拨通电话。
“出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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