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听到说话的那个骷髅王发出“唉哟”
一声惨叫,继而,就见他脑袋上的亡灵之冠“咣当”
一声落地。
叶凡等人远远的望去。
只见麻雀不知何时已是飞到了骷髅王的脑袋之上,并用嘴巴不停的捣它的脑盖骨,一边捣嘴里还不闲着,只听麻雀道:“你敢骂我鸟东西,你敢骂我鸟东西?你这个没毛的怪物!”
骷髅王吃痛,奋起一拳砸向脑袋上的麻雀。
麻雀却是挥动翅膀向着上边一飞,就此躲开了这一拳,同时,身子一个俯冲,再次冲了下去,用嘴巴继续捣那骷髅王的脑盖骨。
“快去拿亡灵之冠!”
飘飘见此良机,立刻命令道。
话音落下之后,乌兴柳的狼魂宠趁着那三十多只骷髅王正在变化之际,猛的向那亡灵之冠扑了过去。
“拦住它!”
说话的骷髅王急了,连忙下达命令。
霎时间,有近十只反应比较快的骷髅王也是立刻冲到狼魂宠的面前,并将其团团的围住。
此时,狼魂宠距离那亡灵之冠只有一步之遥,只有踏前一步,就可将那亡灵之冠给叼起来,然而,这一步却是凶险至极,它的周身已然布满了骷髅王,根本就不容它跨出这一步。
这几只骷髅王若是同时攻击它,别说是亡灵之冠了,能否保住性命都很难说。
见到自己的魂宠被困在里面,乌兴柳生怕它受伤,便不再去理会那亡灵之冠,手中一道蓝光射出,立时将狼魂宠收了回来。
而那十只骷髅王却已经挥动拳头砸了过去,却是扑了个空。
这时,那亡灵之冠就在那说话的骷髅王的脚下,只有它一弯身子,便能将其重新拿回去。
只不过,此时麻雀还在它的脑袋上方晃悠着,而且,别看麻雀身子比较小,但那嘴巴捣人的功夫实在不容小觑。
骷髅王刚才被捣了两下,感觉自己的头盖骨仿佛是裂开了一样,此时,它一边琢磨着怎么把麻雀赶到一边去,一边想着尽快将亡灵之冠收回来。
就在这紧要关头,叶凡动了。
只见他手持长剑,快速的饶过其中一只骷髅王,并在其身上狠狠的向后踹了一脚,并借着这个力道腾空而起,同时,手中长剑向着前方狠命的划过。
长剑携带着蓝色的电弧,“嗤啦嗤啦”
的在这山洞中响了起来。
“躲开,快躲开!”
说话的那个骷髅王连忙吆喝道。
然而,叶凡的剑实在太快了,转了一圈之后,已是在七八只骷髅王的身上划过。
而在这长剑划过之后,这几只骷髅王的身体再次如豆腐一般断成了好几截。
说话的那骷髅王慌了,再也顾不上上方的麻雀了,连忙弯身想要捡起亡灵之冠。
麻雀的眼睛多尖,早就防备它会有如此动作,趁着骷髅王弯腰之际,一个俯冲下来,用嘴巴捣在了它那泛着蓝光的手骨上。
被麻雀这么一骚扰,那骷髅王手上吃痛,条件反射般的立时缩了回去。
而在这个时候,叶凡穿过刚才那几只骷髅王的包围之后,向着说话骷髅王的方向奔去。
“阻止他,快阻止他!”
这一次,说话那骷髅王不再要求这些手下躲开了。
方才围攻狼魂宠的那几只骷髅王听到命令后,连忙向着叶凡围攻了过来。
叶凡左边一剑,右边一剑,又一个转身,立时,身边的围攻的五只骷髅王已是被砍倒在地。
这还不算,只见他举起长剑,向前一挥,那长剑便携带着雷光,波涛汹涌的冲向了另外几只骷髅王。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专栏小恶龙手握反派剧本和反派大佬重生后我被宠上天求收藏嗷小锦鲤精苏鱼鱼穿书了。系统叔叔跟她说,她刚出生不久就被坏人偷走,是手握炮灰剧本的小可怜女配。系统最后总结道,她今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
加州理工高材生,被命运一脚踹回七十年代的洛杉矶。这年头,王安还很牛,靠打字机富到流油乔布斯因为没钱退了学,带着简历试图混温饱盖茨则是个刚上哈佛的帅小伙,满心想着谈恋爱巴菲特抠抠索索,盯着仓位脸...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人到中年万事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三十不豪四十不富五十将相寻死路。...
陈羽回到2009年,高考结束后,校花和青梅先后向他表白,但都被他义正词严地拒绝了。重生的他一心一意想要搞钱,想要与前世的白月光再续前缘,但中途似乎出了一点意外若干年后,陈羽已然成为超级富豪,回首往事,他不禁感慨我怎么就全都要了呢?一开始,我不贪心的啊!本书又名重生后成为亿万富豪很合理吧简介无力,请读者老爷们移步正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后我拒绝了校花和青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