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正到晚饭时间,宋汐家的饭桌上,比往常多了一个人,这个人是傻丫。
风宸腿脚不便,来来回回折腾起来也难,不如在里面用餐。
傻丫今个儿来找淳儿玩耍,知道淳儿明天要走,说什么也要和淳儿多玩一会儿。
宋汐还挺喜欢这傻丫头的,每每看到她头上那块疤,宋汐都会想起这人曾替淳儿挨过打,对人也就和颜悦色。
见天色晚了,宋汐还留她吃晚饭,傻丫高兴得合不拢嘴。
说她傻,有时候,倒也有几分清明,例如,吃饭前她知道要洗手,在别人家里做客,也不似平时那样乱蹦乱跳,反倒显得有些规矩。
晚点儿陈虎也会来,他不比傻丫,不好意思留人家里吃饭,只饭后来告个别。
明日一早,怕是来不及送行。
淳儿时不时给傻丫夹菜,宋翎一贯奉行食不言寝不语的原则,白团吃得最快,这会儿已经抱着它的空碗在舔了。
宋汐这时在里屋伺候风宸用饭,屋外忽然传来“砰”
得一声,似有人破院门而入。
风宸首先变了脸色,“他们来了。”
宋汐一顿,“什么人?”
“仇人!”
这时,宋翎掀帘而进,脸色凝重,“外面来了一群黑衣人,怕是来者不善。”
宋汐想起那日里追杀风宸的也是清一色黑衣,不由得面色一肃,对风宸道:“你留在屋里。”
她的本意是想保护风宸,风宸却严词拒绝了,“你们二人都不能使用内力,我虽腿不能走,一身功夫却没废,把我的剑拿来吧!”
经过这些时日,宋汐和宋翎实力如何,他心里也有了底。
也许,两人都曾经是一等高手,没了内力,尚不能发挥曾经的十一。
宋汐抿唇,风宸说的没错,他的确是几人中武力值最高的一个。
外面的黑衣人个个不是善茬,风宸若不出手,他们几乎没有胜算。
至于流光,是风宸的随身武器,以挥动时,隐有龙吟虎啸之声而著名,是三国中赫赫有名的宝剑。
风陵皇室所得,原是历代君王佩剑,后被先皇赠与风宸,风曜与之失之交臂,也没有厚着脸皮要回,许是不屑他人用过。
这剑陪伴了风宸三年军旅生涯,期间斩杀了不少敌手,和沉枭一样,对他意义非凡。
这剑她看了几年,后来还从风宸手中借来使过一阵,甚是称手,故而当时在荒郊野外,一眼便认了出来。
救人时,顺道将流光一起拿回来了,只风宸不问,她也没说,若非那块人皮面具给她撕坏了,她也会一起带回来。
另有几柄现世宝剑,火精,梁神,腾空,禹剑,俱在当世权贵,或者极有名望之人手中。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
陶淮南是个瞎子,迟骋是他捡的烈苟。十年成长。有迟骋的这十年,陶淮南从小瞎子变成了成年瞎子。年少天真的时候手拉手说过我会一直陪着你,不会让你像我现在这么难过。然而这到底还是变成了少时戏言。多年以后...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医药世家少年,家中突逢巨变,被迫从军,历尽艰险但仍自强不息,立志自习武功为父报仇。后偶遇仙人,成为散修,踏上修仙之途。修仙之途自是坎坷多磨波折不断,公孙衍不畏艰险,潜心修炼,思阴阳,悟仙道,独创修炼功法究因果,探命源,思索生命奥秘克万难,重亲情,砥砺前行。道成飞升,进入天界,并最终成为天界巨擘。...
1V1每本书里都有个坏事做尽的渣女,自私自利,人品低劣,为了自己的美好生活将别人害的凄惨万分。当有一天,大佬成为了她们本文又名大佬的宠夫日常,看我西禾大人是如何宠爱自家夫君的,嘻嘻暂定世界(1)男友搬砖供我读书(2)保姆之女(3)表小姐她心机叵测(4)真海王了解一下?(5)抢了团宠妹妹的未婚夫后(6)变形记里遭人厌的小村姑(7)我爱豆我自己宠(8)杀夫证道(9)请来一只狐仙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后面不时脑洞,喜欢的记得收藏哦~嘿嘿嘿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快穿之大佬拿了渣女剧本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快穿之大佬拿了渣女剧本...
迷迷糊糊穿越到了八零年,成了一本书里的恶毒女配,还多了个小萌娃。郁闷的是,这恶毒女配把男主给设计了,让男主娶了她也就算了,她的娃儿,竟不是男主的然后,男主金蝉脱壳成功,却让女配成了被村里人嘲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