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鸡的鸣叫打破了这座小县城的宁静,宁远县也从睡眼惺忪中慢慢醒来。
六月的早晨,从五点开始东方的天空就微微露出了鱼肚白。
慢慢的,一抹霞光刺破云层,将无尽的光辉撒向这片土地。
走过了春的旖旎,终于迎来夏的蓬勃,一缕微风吹来,让人顿感身心舒畅。
这个时间段,一夜的寂静已然落幕,新的活力才刚刚开始,城门已经打开。
进门赶早集的菜农或小贩陆陆续续进来,去到属于各自的摊点,遇上的人不是很多,但是却给人一种绿色和活力的感觉。
幸福与不幸福本就是相对的,经历过不幸福的人,往往更能去珍惜身边的事物;
繁华也是也是如此,前世见惯了大城市的繁华,墨谦对于这个时代的大城市并没有太多的期盼,反倒觉得这里的人生活在这里,是那么淳朴而自然。
宁远县城并不大,一条街道走过去要不了一刻钟。
街上的行人和摊贩仿佛都是熟人一般,“二叔公”
“三婶”
地叫,说是一个县城,却仿佛更像是一个熟络而温情的村庄。
只是今天早上却多了一个陌生人,一个穿着麻布衣衫,脖子上挂着一条白毛巾,头上大汗淋漓还一边跑一边笑着跟周围打招呼的人。
经历过人世冷暖的墨谦,极其想要融入这个县城,那是他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温馨。
周围的人虽然不认识这个人,但是看面相,都会不由得称赞一声,好俊俏的小伙子,纷纷报以微笑。
每天晨跑是墨谦在前世就养成的习惯,正因为有这样的习惯,前世的墨谦总能够精神奕奕地去面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
大学四年,同宿舍的人带出来的是一双黑眼圈,而墨谦带出来的是一具精气神都强健的体魄。
而这具身体,帅是够帅了,就是文弱书生的形象在这里体现得太典型了。
白白净净,说不上骨瘦如柴,但是身体素质却虚弱的要命,没走几步就感觉气喘吁吁。
晨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沿着街道跑出城,树的光影在身后徐徐闪过,一路小跑到一条河河岸,这时太阳刚刚升起,火红的太阳就这样荡漾在水面上,掬起一捧清冽的河水冲洗脸庞,实在让人神清气爽。
然后回程。
“大娘,早上好呀!”
“嗯,早上好。”
烧饼摊上的大娘正忙着将已经擀好的面饼下锅,虽然忙得无暇去顾及说话的那人是谁,但还是习惯的回了一声。
面饼放入锅里,发出“滋滋”
的声音,慢慢的变得焦黄,泛起一阵小麦的清香。
大娘用毛巾擦擦额头细密的汗珠,轻轻呼一口气,显得愉悦而又轻松。
抬头一看,笑道:“小伙子,你是来买烧饼的吗?那你可得等一会儿了,现在烧饼刚下锅呢,不过很快就好了,你先坐会儿呗。”
一边指着她身后的凉棚,那里零零落落的摆着几张凳子,桌子看起来也有些年头了,桌角边缘还有些磨损了,不过桌面倒是擦得油光发亮,看起来很干净。
“大娘,我不是来买烧饼的,我是来还你烧饼钱的。”
墨谦笑着说,他当然是没钱啦,这些都是下面的人孝敬上来的。
在大学和社会中打磨过的墨谦自然知道与人交际的道理。
墨谦自认为算不上是君子,但是与人交往当中有些礼节是必不可少的。
过于随波逐流的人不值得重视,但太过于孤高自傲的同样不讨人喜欢。
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处世之计。
“嗯?”
大娘看着墨谦显得很诧异,忽然想起这个声音有些熟悉,仿佛在哪里见过。
“哎,你是昨天那个小伙子吧,换了身衣裳,修理一下,可比昨天精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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