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畅恨不得高歌一曲。
这是他狩猎中大型猎物最轻松的一次。
仅仅只是一甩头,便干掉了目标。
好像低头啃一口青草似的。
果然,穷则变,变则通。
如果不是疣猪领地上贫乏的资源,逼迫他走出来,他哪里能享受到如此友善的狩猎环境。
刘畅继续假装啃食着青草,目光扫过不远处的瞪羚。
几只羚羊惊恐的看着刘畅,又后退了几步。
‘喔嚯,莫非现我是杀羚凶手了?’
‘凭它们的智商不应该啊。
’
刘畅心里念叨,目光瞥见自己带血的獠牙,恍然大悟。
他身上凶器沾满了血,别说羚羊,来一只田鼠也知道是他干的。
见事情败露,刘畅也不客气,低头用嘴叼住雌性羚羊,往草丛中拖。
他现在的身份是一只疣猪,不可能当着羚羊的面,大快朵颐鲜肉。
猪设必须得保持住了,免得以后羚羊界传出一只关于疣猪怪兽的故事,影响他后续狩猎。
要知道,在大草原上,羚羊家族足足有几十种,是食肉动物最喜欢的食物来源之一。
要是他的名声在羚羊界败坏了,等于损失了小半个草原的猎物。
刘畅上一世是动物世界解说,他也没法辨识所有羚羊的种类。
比较有名的刘畅倒是知道。
例如小瞪羚,黑斑羚,黑马羚,柯氏犬羚,林羚,捻角羚,山羚,汤氏瞪羚,长颈羚等等。
而他现在吃着的羚羊,则是最普通的小瞪羚。
雄性三十斤不到,雌性更小一些,只有二十斤出头。
对于刘畅而言,猎物二十来斤出头的体型,出肉率在五成左右,刚刚好。
茂密的草丛中,刘畅大口吃着鲜肉,心里一片舒畅。
真踏马爽!
早该出来的。
白瞎他一个多月拓展疣猪领地的时间。
拓展领地的收获,和外出的收获一比,简直啥也不是。
关键是来到外界,他的身份是流浪疣猪,别的食草动物对他几乎处于不设防的状态。
用自己的獠牙抽冷子给它们来一下子,等待目标死亡,便是他大快朵颐的时候。
如同现在一般。
还好,现在距离旱季还有一个月,大部分动物尚未迁徙,刘畅还能潇洒一段时间。
啃食着瞪羚肉,刘畅在心里盘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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