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心想念那个有毛病的混蛋。
可是他们下一次相逢,已经是1949年秋天的时候了。
按理说已经过了那么久,中间有超过一年的任务间歇期,但巴基?巴恩斯的状态还是很差,依然是那副面色苍白眼圈深重的样子。
“你怎么搞的?你又不舒服了?”
他忍不住问。
他看了他一眼,用手指比了个注射的手势:“又挨了一针而已。”
他说。
朗姆洛全没料到他会用这种轻松的口气来形容自己又经历了一次鬼门关,领悟到这个事实的瞬间他几乎喘不过气来——这一次是不是有人守在他身边?
“Soldier呢?”
不假思索,他问道,“他还好吗?”
问完了却又觉得奇怪,他从不清楚对于巴恩斯来说,Soldier到底算是个什么样的存在。
“应该还行,”
他回答,还是很平淡的样子,“你会见到他的。”
他们又开始出任务了,战斗永无止息。
神盾局果然从上一次战争中尝够了甜头,他们给了特战队更多的编制,更好的武器,甚至还给了朗姆洛本人一点特殊待遇。
现在他终于不用一直窝在那个鬼基地里了,他们给他做了全套真的不能再真的假身份,甚至还在纽约给他租了一个公寓。
布洛克?朗姆洛终于成为了美利坚合众国一名光荣的纳税者,在没有任务的时候,他也开始拥有另一段人生。
“这是你应得的,Myboy,你证明了你的价值。
你们塑造了历史,你们维护了秩序……”
皮尔斯显然很满意,对他大加赞扬,忍不住又开始了他的长篇大论。
只不过经历了这么多事,对他,朗姆洛的耳朵已经自带了过滤器。
巴恩斯的评价其实挺确切的,这就是个玩弄政治和权术的老鼠,一个货真价实的傻逼。
只可惜这世界,老鼠才更容易爬上顶峰。
之后一年多的任务乏善可陈,在休息时,朗姆洛会在纽约城的大街小巷里漫无目的的游荡,有好几次甚至逛到了神盾局的办公楼门口。
那时候它们还没搬入新址,附近就是居民区,他站在街对面的咖啡馆里,边慢慢嘬饮espresso,边和女招待调情,同时心里想着这会儿应该就在对面楼里的那个人——那个被上帝以及世间最美好的东西钟情的幸运儿。
他无法欺骗自己他不羡慕他,能把国旗穿在身上的家伙天生就该被人羡慕。
特别是有一次他甚至看到了巴基?巴恩斯,穿一件崭新的夹克,显然精心打扮过像是要去赴约会,他和那个美国偶像肩并肩从神盾局的大楼里走出来,一路聊着什么,边说边比划,他一直在不停不停地说啊说,脸上带着真正的光彩……那一瞬间朗姆洛又开始鄙视斯蒂夫?罗格斯了,他甚至开始怜悯他——他可真蠢,不是吗?他到底怎么做到视而不见的?他究竟明不明白自己到底错过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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