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百年后这本书,穆琼每天晚上都会写一点,现在早就写好第二部分并誊抄好了,还琢磨着要是希望月报这两个月没有刊登,那就将第一部分重抄一遍,投去别的杂志。
总有人会慧眼识英雄。
当然了,他并不想这么做抄写实在是一件累人的活儿
好在这部小说刊登了。
穆琼有些出神,然后就听到魏亭声情并茂地用国文念起他写的小说来。
穆琼写的我在百年后,放现代抛开文笔,也就是一篇普普通通的,兴许读者还会因为套路太老,主角太老,细节太多之类的原因懒得看。
但在这个时代,他的这篇小说,却足够新颖。
至少在场的人,除了他都是没有看过的。
魏亭才读了没多少字,教室里的老师就已经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等魏亭再继续读下去所有人都露出了心驰神往的表情。
穆琼写在文章里漂亮的免费公园,高耸入云的楼房,年纪很大却精神抖擞载歌载舞的老人都是在这个时代见不着的。
而老人随便打个电话,警察就来了在民国,哪有这么好脾气的警察
主角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到了神仙住的地方,只感叹原来神仙住的地方也有警察,但等他意识到自己是到了未来,就被震惊了。
百年后的警察,竟然对他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好言好语的
换做是在民国就算他好运不挨枪子儿,肯定也会被送进大牢。
“这部小说,写得实在是好我去过国外,小说里的有些东西曾在国外见过,也就更觉得真实。”
魏亭念完后,感慨着说道“更让我喜爱的,是这个作者遣词造句的方式他的文章,和我们写的文章都有所不同,但读着更通顺,更舒服我们的国家想要展起来,我觉得就应该摒弃那些拗口难懂的文言文,用这样的白话文”
新文化运动前后,很多字词的用法都是不太一样的,穆琼写留学,写求医的时候,很注重这些方面,因而他写的小说虽然很白话,但算不上出格,还是在原来的框子里的。
但这篇我在百年后不同。
这部小说,他完全就是照着自己在现代的文风来写的,而他在现代的文风,早就已经跳出了这个时代的框子。
这相当于是在手机刚被明的年代,拿出一部智能手机给别人看。
说实话,这有点欺负人,同时,这也很吸引人。
“是的,这文章写得非常好,就是好像还没写完。”
盛朝辉道。
“应该是连载的”
魏亭道“最近好书实在多,先是留学和求医,现在又来了这一部我在百年后”
穆琼被人这么夸,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魏亭这时候,却又道“这样的书,等下我们一定要读给学生听听你们等等,我再出去买几本回来”
他说着,就往外走去。
但走了几步,他又回来了,看向穆琼“穆琼,又要跟你借钱了”
他们学校里的老师大多不穷,但魏亭知道,盛朝辉一直是跟家里拿钱花的,他自然不会去找盛朝辉借钱。
穆琼就不一样了,他自己赚了稿费。
穆琼当即拿出几个银元给魏亭。
“一个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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